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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李元林等同志任职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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韶关市人民政府批准:
李元林同志挂任韶关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,时间2年。
夏建广同志任韶关市公路局总工程师(试用期一年);
谭宝龙同志不再兼任韶关市公路局总工程师职务。
二○○七年十一月六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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