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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办理毕业生报到及户口迁移手续的通知
(二)转出档案办理程序(受理时间:3个工作日)
流动人员申请转档到市劳动局的,凭劳动部门开具的有效证明来我处办理转档;
流动人员申请将档案转往外省或外市的,凭当地政府人事部门的有效函件来我处办理转档;
注:1、以上受理表格均可在韶关人才网( http://www.sgrcw.com/hragent.jsp)下载或到我处领取。
2、所有复印件须 使用 A4纸复印。